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号)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共46名,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招录岗位
招录人数
学历
所需专业
性别
备注
1
岗位1
1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男
中共党员
2
岗位2
1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女
中共党员
3
岗位3
1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男
4
岗位4
1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女
二、招录范围和对象
(一)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户籍关系以年
10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录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等素质。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持有中级社工证,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年10月20日后出生)。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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