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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关于丽水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

来源:丽水市 时间:2021-1-23

补一个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建航磋商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调查研究及项目开发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丽水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调查研究及项目开发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1项元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幢-室T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丽水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调查研究及项目开发采购丽水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调查研究及项目开发采购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爱春,吴洁,张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下表计算后下浮20%收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以下1.5%1.5%-.1%0.8%-00.8%0.45%0-00.5%0.2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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