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丽政办发〔〕72号)规定,现向在丽水市区(岩泉、紫金、白云、万象、联城等5个街道办事处所在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就业无房职工配租市区天宁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北区块保障房。
一、申请时间
年7月12日至7月28日17:30止。
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所在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公示7天后,于7月28日下午17:30前将申请材料、《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纸质及电子稿送至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众街号二楼)。
二、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房源位于市区天宁一村、二村的天宁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共套,户型面积20㎡—70㎡;城北区块保障房小区,共套,户型面积50㎡—60㎡。
三、房租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房租标准按照市政府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其它
具体条件及相关事宜详见《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配租方案》。
《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汇总表》、《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材料可从丽水市透明网阳光工程专栏(北京白癜风治疗价格北京市中科医院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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