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扶持丽水市科技型企业发展,市政府推出金融扶持新举措,科技企业的春天来了!
一是设立资金风险池,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机制。
由市政府、保险公司、贷款银行共同设立资金风险池,风险池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市政府出资万元。贷款银行按风险池总额的最高不超过10倍相应增加贷款规模,以风险池的资金总额为限对市级科技金融合作贷款承担贷款净损失赔补责任。日前,我市已与杭州银行、太平洋财险签订合作协议,杭州银行设立1.2亿元的贷款规模。
二是约定贷款内容,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贷款发放对象主要为丽水市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莲都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开发区机器人相关企业。保险公司承诺同意提供保证保险,贷款银行承诺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投资建设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贷款银行对单个企业科技金融合作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万元。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合作贷款。
市财政按实际发放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年度日均贷款余额的1.2%给予贷款银行财政贴息。实行贷款保险财政补助,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对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进行投保,按贷款额的2.2%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费,其中,企业承担1.1%,市财政补助1.1%。
四是实行风险控制和分步推进,逐步实现互利共赢。
当小额贷款赔付率超过%时,试点机构终止新业务的开展;资金池用完之后若政府不继续注入资金,合作项目同样终止。按照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先行择优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试点银行,一家保险公司作为试点保险公司。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则对试点银行持有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票据优先予以再贴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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