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
关于吴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吴燕同志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林莉同志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兼);
吴守成同志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兼);
郭海光同志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兼);
梁军同志不再兼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亮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健同志不再兼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正春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同意徐炳东同志辞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年9月26日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同意徐炳东同志辞去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关于陈景飞免职的决定
免去陈景飞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关于撤销陈景飞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撤销陈景飞政协第四届丽水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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