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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

来源:丽水市 时间:2022-1-3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率先把全省陆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丽水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空间格局优化、绿色经济发达、人民生活幸福、体制机制完善的“大花园”,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标杆和“诗画浙江”鲜活样本。

《方案》提出,要实施最顶格的生态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管理,探索最科学的生态补偿。加快高山远山、地质灾害点、水源保护地等山区群众生态搬迁和除险安居,减轻生态负载,到年底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水、气、土共治,推动构建最完善的地方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到年,确保耕地保有量.84万亩,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4.3%以下。探索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核算体系、生态损害评估技术体系,推动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方案》要求,要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一方面,推行农村“三块地”改革,争取省级以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广“坡地村镇”模式。另一方面,突出打造人与自然共生共荣、产业连片规模的田园景观带和田园综合体。深入探索田园城市、田园村镇、田园生态区等建设标准,制定田园功能构成、空间格局、生态景观、经济形态等指标体系和可执行标准。同时,探索城市居民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发展农家乐、民宿等经济,促进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居全省前列。

《方案》强调,要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制度体系。年底前完成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制定自然资源权力清单。开展市县两级按年度动态统计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应用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领域。深化和完善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和绿色考核办法,建立绿色发展评价体系。

《方案》提出,要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全面推进“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面实施国有土地网上交易,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用电用能效益、排污权效益综合评价。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网站,作者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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