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增多,小区停车越来越难,车库成为稀缺资源。然而,一些不务正业的车库也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很多市民反映,好好的柴间、车库成了出租房。车库内不见停车,却住着一户户人家,还有些车库被作为棋牌室、修鞋铺、小吃店、日货店等店铺。
小区的柴间、车库一般设置在居民楼一楼或地下室,潮湿、不通风自然不用说了。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用火用电,一旦发生火灾,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另外,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霸占,嗓音扰民等现象不仅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更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那么柴间、车库真的可以随意出租吗?
法条链接《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丽水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杂物间(柴火间)、车库、生产用房等出租住人或改变用途出租的不得出租。
温馨提示:
柴间、车库出租乱象,不仅有损城市形象,还影响了市民的居住品质。小区业主应合理使用柴间、车库,杜绝违法出租,积极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小区居住环境!
?来源:丽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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