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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

来源:丽水市 时间:2021-1-7

根据《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编外用工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下方表格。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工作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招聘计划数和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年10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年10月31日至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三、招聘程序和方法(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号房管大楼五楼公积金办公室进行报名及资格性审查。

-。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等的,均进入面试。若招聘计划数和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5,则直接进入面试,不再进行笔试。(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四)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分。若直接进入面试,则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排名相等的,均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五)公示、聘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根据体检报告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招聘单位与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招聘岗位一年内(截止年11月30日止)有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青田县编外用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其他注意事项截止到年10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用人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负责解释。

-

监督-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

年10月30日

??编辑

大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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