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选调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等程序,现将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监督-
通信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shuishizx.com/lsszy/5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