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了《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报告显示,丽水市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90.9,生态环境质量为优,比第二名台州市高3.3,连续13年位居全省第一位,其中具体权重指标生物丰度指数(92.8)、植被覆盖指数()、污染负荷指数(0.4)等3项明显优于全省其他城市。
丽水市所辖县(市、区)的EI值均在85以上,生态环境质量级别全为优,其中庆元县、景宁县、龙泉市、云和县、遂昌县等5个县(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列全省前十位。
丽水市空气质量连续8个月位列全国前十!
日前,国家环保部公布了10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0月份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舟山、福州、海口、惠州、台州、厦门、盐城、丽水、南通和深圳市,丽水位列第八。自今年3月以来,我市连续8个月空气质量居全国前十。
年10月,丽水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为96.1%,全省排名第一。总体来说,我市10月份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部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水平。与年同期相比pm2.5月平均浓度下降8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
信息报送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孙蓓蓓排版:叶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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