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组织召开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暨不良贷款抓降工作推进会。会上,全市35家金融机构共同签订了《丽水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共同维护社会信用合作公约》,针对转移资产、妨害执行、逃匿跑路等十二类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
本次联合签订的合作公约涉及联合惩戒对象、措施、工作准则、监督与制约等五部分内容,主要针对转移资产、妨害执行、逃匿跑路、变换主体、虚假诉讼、虚假担保等十二类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确立了停开账户、限制支付、停办贷款、停办信用卡等四大惩戒措施。
今年以来,丽水市各有关部门和银行业协同配合,针对恶意逃废债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成效显著,对全市信用环境和社会风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如市公安机关侦办各类恶意逃废债案件54件、涉及金额3.63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法院采取对逃废债行为人实施限高措施的案件个,涉及行为人人次;银行业累计对老赖媒体曝光人次,全市金融机构已将45名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等。
下一步,全市各部门、各银行金融机构将发挥市县联动、市区联动,扎实推进联合惩戒逃废债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协同机制,共同维护丽水市良好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丽水市信用办供稿)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shuishizx.com/lssxw/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