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浙江省民政厅与丽水市人民政府签定《关于共同推进丽水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业发展合作备忘录》(-)。三年来,围绕厅市养老合作备忘录确定的重点事项,省民政厅在政策业务指导、项目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丽水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不断加大投入,着力突破创新,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机制探索及人才培育等方面,采取系列举措并取得较好成效,部分领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据初步统计,-年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累计投入资金约8.5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及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约3.6亿元,特别是养老机构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近2亿元。如市怡福家园项目获上级补助万元、缙云县养老中心项目补助万元、景宁县养老中心项目补助万元等;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的同时,我们不断加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从年起,市财政每年在公共预算内安排万元(省财政按1:1.5配套),设立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近三年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近70%专项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率先全省编制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突出规划引领,于年9月编制完成“1+8”(市区和8个县市)全市性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明确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布点、规模、标准,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空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落实到具体的区域地块,形成特色明显、错位发展、互为支撑的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网络。
二是强力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全市9个县、市(区)均启动1所护理型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引领全市养老服务市场的行业标杆,项目总投资7.63亿元,预计可新增养老机构床位张。目前市本级和松阳、遂昌、龙泉、云和、景宁等地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陆续开院运营。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社区照料中心建设。整合农村学校、卫生院、祠堂、文化礼堂、便民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用房等各类资源,采取新建、改造、租用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截止年底,全市累计投入资金约2.32亿元,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个,覆盖全市所有城乡社区(个城乡社区)。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转型。从年起,启动实施全市农村敬老院改造转型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全省农村敬老院消防整治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通过新建、改扩建、整治提升等方式,改造转型为区域性、护理型综合养老机构,有效满足农村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全市57家农村敬老院中,有26家列入改造转型,项目总投资2.35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18家。
五是积极谋划特殊养护院项目建设。启动丽水市和众养护院项目建设,拟建成一所专门针对阿尔兹海默症老人的专业护理机构;着手实施市颐宁养护院改扩建项目,拟建成一所针对精神障碍类老人的特殊养护院。
二、突出改革创新,养老服务机制模式不断完善。
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初步形成全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整体框架和运行体系。年9月,联合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丽水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暂行办法》,为全市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年,以市怡福家园项目为试点,创新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采购,明确运营管理期限、提取机构发展基金、约定社会公益职能、强化后续服务质量、设置激励退出机制等方面内容,实现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无缝对接;联合财政部门完成全市统一采购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成功引进省内外3家养老专业运营团队,参与全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推进连锁化、规模化、集团化运营。目前全市已有12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其中7家已投入运营,5家正在筹备运营,占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的23%。从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和绩效评估情况看,公建民营机构服务质量明显优于纯公办机构。
二是推进养老行业标准化建设,率先全省发布实施《丽水市养老机构绩效评估规范》地方标准。组建全市养老机构绩效评估专家库,从年起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绩效评估,引导和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提升行业标准化及服务管理水平;制定全市照料中心运营评估规范,连续两年组织第三方对全市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引导和推进照料中心长效规范运营;把养老信息化建设作为标准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建成运行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为养老服务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和标准化管理。
三是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联合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等八个部门发布实施全省首个《民办养老机构申办审批和设立许可操作办法》。从项目提出、决策、审批、实施和设立许可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简化,为民办养老机构申办审批提供全过程、可操作的实施路径。通过简化前置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方式,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民办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探索养医结合、家院融合养老服务模式。发布实施《丽水市关于推进养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市颐养院、云和县和平老年护理康复中心列入省级养医结合试点单位。如市颐养院项目由医院、浙江省唯康为老服务发展中心三方合作,民政提供场地设施,医院提供医疗支撑,唯康负责整体运营管理,集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和诊所三位一体,被评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五星级照料中心,较好解决了老年人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的问题,也满足了老年人与家人、社区互动交往的需求。
五是探索多元化山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针对丽水“地域广、村落散、欠发达”的特点,引导和鼓励专业社会组织、村委会、老人协会、农家乐以及家庭、个人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模式运营的山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如松阳县“宅基地换养老+照料中心”模式、缙云县“老年人协会+党支部结对帮扶”模式、云和县“网格化管理+结对式照料”模式、龙泉市“兼职保姆+好邻居帮帮团+照料中心”模式、青田县“智慧养老+专业服务”模式、遂昌县“家庭式小型养老院+照料中心”模式等。
三、强化人才支撑,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素质逐步提升。
一是推进丽水养老服务协会实体化运行,专注于全市养老服务业的促进与发展。通过机构合作、聘请专职及依托全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库等方式,参与全市养老服务项目评审、绩效评估、政策研究、业务咨询、人才培训等活动。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管理骨干培训。每年举办全市民政系统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机构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理论研讨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从的起每年组团赴台湾专项学习、培训养老工作,并建立双方长期合作交流机制。如年与台湾双连安养中心合作,在台举办两期全市养老机构管理骨干培训班;年5月成功举办丽水·台湾养老服务业发展研讨会,探讨交流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业发展。
三是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建立养老护理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技能等级政府岗位补贴、津贴及入职奖补制度,每年发布全市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设立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专项资金,全市确定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12家,近三年累计对名机构(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和名家庭养老护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全市机构护理员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85%。
四是引进培育养老服务专业团队和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管理方面引进杭州唯康、康九和重庆百龄帮等3家专业团队;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引进和培育吾爱吾老、金秋家园、暖巢服务中心、春满园、金太阳、康乐佳、不老松等十多家社会组织;养老服务评估方面培育了丽水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促进会既合作又竞争,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今后三年,是我市与全省同步实现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养老服务业加速推进,实现从“增量”向“提质”转变的关键期。我们将按照市委“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和“全面建设健康丽水”的战略部署,积极向省民政厅争取新一轮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合作。目前已与省民政厅初步达成共识,拟于年3月份续签新一轮厅市养老专项合作协议,重点围绕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新目标,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机制创新及人才培育等核心领域深度合作,多方助力共推丽水养老服务业发展。
信息来源:丽水市民政局养老福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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