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缙云环保
编辑: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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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缙云分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临时贮存于浙江四方电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仓库的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开始着手进行转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至此,这起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在1月23日疫情期间侦破的缙云新建马岭填埋危废案件开始进入后续处置清算阶段。
时间回到1月22日,在全国新冠肺炎迅猛蔓延之际,缙云新建镇马岭自然村村民发现了有人将固体废物拉倒平头山进行倾倒填埋,现场只留下这些固体废物,但涉事人员已不知所踪。因担心这些废物会有危害,村民们立即拨打了环保部门的投诉热线,之后,在缙云分局和县公安局共同努力之下侦破了这起影响非常恶劣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还原了当事人违法犯罪的经过。
令人环保执法人员感到惊讶的是,当事人在不了解固体废物成分的情况下,就接受他人委托进行代为处置,更是抱着侥幸心理又将固体废物倾倒至缙云县新建的深山之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面对这个结果,一句“我真的不知道这些是危险废物”并不能挽回所犯下的错误,当事人只能在懊悔之中接受法律严厉的制裁。但我们应该给社会留下更多的启示:
根据我国《刑法》第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近年来缙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关系人民群切身利益的环保工作,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缙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份成果来之不易,我们呼吁大家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携手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小路碎碎念
丽水超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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