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长、副市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
丽水市人民政府
鉴于人事调整,经研究,丽水市人民政府8月20日发布文件丽政发〔〕46号,调整市长、副市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黄志平(党组书记、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人事、财政、审计、监察工作。分管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市咨询委。
毛子荣(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人事、财政、审计、监察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税务、劳动保障、国资、国土、金融、债务性收入、上市、行政审批改革(招投标)、信访、统计、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接待、机关事务、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法制、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研究室)、市发改委(物价局、粮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统计局、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审管办(招管办)、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局、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征收办)、市援疆指挥部。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丽水军分区及各驻丽军事机构、市养生经济促进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市国税局、市信访局、省第七地质大队、浙江省之江监狱、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市农发行、丽水农信办、各商业银行、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各保险公司及证券营业部。
陈重(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对外协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电业、环保、邮政通讯、驻外办事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市经合办(招商局)、市科技局(地震局、知识产权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驻外办事处。
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科协、市传输局、丽水电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各石油公司、各电信通讯公司。
林亮(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商贸流通、市场监管、民政、老区、质监、档案、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检验检疫、海关、烟草、民主党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市民政局、市老区办、市质监局、市外侨办。
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台办、市档案局、市侨联、团市委、丽水检验检疫局、丽水海关、市烟草局、市无线电管理局。
任淑女(党组成员、副市长)任淑女(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防汛抗旱、旅游、气象、扶贫、老龄、移民、供销、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渔业局)、市旅委、市供销社、市移民办、市农科院、市林科院、市农业发展公司、市旅投公司、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市千峡湖管委市旅投公司、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市千峡湖管委会。
联系市农办(扶贫办)、市妇联、市气象局、市残联、市老龄委、市慈善总会、北海水力发电公司、紧水滩电厂、玉溪电站。
徐子福(副市长挂职)协助常务副市长负责国资、金融、债务性收入、上市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上市办)。
协助联系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市农发行、丽水农信办、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各证券营业部。
戚永远(副市长)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广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市体育局、市方志办、市广电总台、各高等院校、市属高级中学、医院。
联系市关工委、市社联、市文联、丽水日报社、市红十字会。
陈景飞(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城建、交通、城管、人防、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规划局、测绘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市民宗局、市房监办(企发办)、市人防办(民防局)、市机场办、市城建投资公司、市交通开发公司、市公管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
联系铁路丽水站、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
邹培书(党组成员、秘书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市长处理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信访工作。
协助联系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
陶国忠(党组成员)协助市长处理市咨询委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市铁路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市养生经济促进会工作。
协助联系市咨询委、市养生经济促进会、市铁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丽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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