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伙如有关于出租车的投诉,可以直接向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反映,而乘坐出租车时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丽水火车站是城市的窗口,而聚集于此的出租车则是城市的流动名片,如何在城市窗口“递出”规范的名片,是城市的管理者们一直在着力解决的问题。昨天,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处州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高铁站区域出租汽车营运秩序的通告》,向城市出租车的不文明行为“亮剑”。
据了解,此次五部门联合出台的《通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丽水市高铁站综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出的,其中主要包括了七条针对出租车的“限令”。
据了解,从今天起,五部门的联合执法队伍将在丽水火车站上下客区域进行蹲点执法,执法的时间为每天的7点30分到22点。在此期间,大伙如有关于出租车的投诉,可以直接向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反映,而乘坐出租车时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何海龙告诉记者,出租车行业给我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救人助人、遗失物品归还失主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但是,也有极少数的从业者,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存在不打表、拼客、强行拉客等恶劣行为,为“的哥”这个职业抹了黑。此次五部门联合出台七条“限令”,将是正本清源的一次长效行动,接下去的整治将由丽水火车站一个点铺开,让出租车营运市场更规范,让市民出行更方便、舒心。
七条“限令”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携带从业资格证及有效服务监督卡等相关证件,文明经营、礼貌服务,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二、进入高铁站区域营运的出租汽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进入指定区域依次排队候客,即上即走,不得下车招揽乘客,不得无故逗留。违反规定者将按《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得强行拼客、拒载,违反规定者将按《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刁难、辱骂或勒索乘客,不得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欺行霸市,不得喊客、拉客;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或者破坏高铁广场区域的隔离栏等公共设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款和拘留。
五、严禁出租汽车及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高铁站广场的非停车区域逗留、停泊,任何车辆人员不得占用、阻碍出租汽车专用通道,不得影响出租汽车正常通行秩序。高铁站区域实行高清球机违停自动抓拍,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处2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六、任何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蒂等废弃物,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七、妨碍、阻挠或抗拒高铁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务行为的,或围攻、侮辱、殴打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丁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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