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和影响率,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宣传载体,改变以往单一的文字资料形式,以漫画的形式将《条例》中部分条款生动形象地展现在群众面前,力求普法宣传有声有色,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我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与此同时,我局将《条例》印制成口袋版,方便执法队员随身携带,随时学习,熟读、理解并牢记相关法律条款,结合各自岗位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业务培训、《条例》进社区进广场等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林玲玲
侨乡青田城市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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