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个好消息
年浙江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开始啦!
今年社会化推荐浙江省三八红旗手30名
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5个
姐妹们快来看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展示浙江妇女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的突出成就,特别是在省第十五次妇代会召开之际,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省妇联决定,浙江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同步开展。
社会化推荐具体内容看这边
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年5月31日。
推荐形式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三种形式。
推荐条件浙江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18周岁以上的浙江籍或在浙江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或者在浙江工作的台湾女同胞。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
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爱岗敬业、奋斗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特别是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三个一号工程”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在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成绩优异,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其他相应称号。
推荐的人选中若是专职妇联干部,需在妇联岗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热爱妇女工作、精通妇联业务、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女性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
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新征程,在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中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成绩优异,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相应称号。
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局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副厅局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参评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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