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丽水第二高级中学在原有章程基础上,结合校情,开展了学校章程修订工作。《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章程(修订案)》已于年7月12日通过丽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年7月15日起至7月22日止,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校务办公室。联系(),邮箱:ls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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