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优化我校新生选拔机制、拓宽综合素质优秀考生进入我校深造的通道,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科类
选考科目
小学教育(师范)
60人
普通类
不限
学前教育(师范)
45人
不限
民族学
15人
不限
生态学
20人
生物/化学/物理
园艺
30人
生物/化学/物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
30人
生物/化学/物理
注:招生计划共人,最终入围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划线确定。选考科目与省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二、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与上传材料时间: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七)—3月18日(农历二月初二);
2.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3月26日;
3.缴费时间:3月28日—4月3日;
4.公布面试考生名单:4月6日;
5.考生准考证打印:4月7日—4月13日;
6.报到时间:4月14日(周六);
7.测试时间:4月15日(周日);
8.成绩查询时间:4月20日;
9.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0日—4月30日。
三、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愿意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中的一个或多个专业,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大于等于5门,其余科目均须合格;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届及之前的往届毕业生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填写申请表。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丽水学院招生网(白癜风是什么哪里能治好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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