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公安局、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表彰年度全市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先进单位,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榜上有名。遂昌金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加强治安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确保矿区一方平安。
强化治安工作。重点部位监控到位,技防设施的维护、测试、检查经常化;加强贵重物品的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防盗”意识宣传,杜绝“失窃”事件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未发生火灾事故。
重视安全生产。该公司按照“预防为主、过程控制”的工作思路,安全基础日益牢固,保持了无重大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和企业千人负伤率为零的好成绩;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矿区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把控外排水PH值,去年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落实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治保、调解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掌握、化解不安定因素;加强员工的道德、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加强对车间、子公司民工队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登记、盘查外来人员,预防外来人员违法犯罪。
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保卫队伍政治、作风、业务的教育和训练,增强责任意识,有效发挥保卫工作的整体效能;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加强辖区巡逻检查,确保节假日及重要时段的治安安全,实现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的各项目标。
“矿区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按照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的考核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遂昌金矿保卫处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抓紧落实岗位责任,杜绝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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