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喜获年度“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近日,浙江省绿化和湿地委员会下发了《浙江省绿化和湿地委员会关于授予年度“省绿化模范单位”和“省绿化奖章”的决定》文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喜获“省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开发区立足自然区位优势,始终把创建绿化模范单位作为推进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浙江和森林浙江,打造“大花园”做为目标,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整体推进,进一步美化了生态环境,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创造了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开发区也将珍惜此次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更加积极的投身于绿化事业,为“大花园”贡献一份力量。
本次全省共有24家单位荣获“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全市只有2家单位获得该殊荣。
编辑校对:张康彦刘茜吴妮贞季晓华陈慧萍应巧奖汤颖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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