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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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教计〔〕38号)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有效遏制愈演愈烈的培训机构“应试教育”状况,实现培训市场规范有序的目标。
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已完成对全市培训机构的全面排查并进行重拳整治。现公布首批51所通过前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或有不良行为,且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其中莲都区9所,龙泉市8所,云和县9所,遂昌县8所,缙云县6所,庆元县4所,松阳县4所,景宁县2所,青田县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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