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确保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实现“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根据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一)全市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
(二)中学其他年级、小学高段(四至六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听障部初中、高中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低段(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听障部小学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启智部于5月6日以后视情况开学。
(三)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确定。
(四)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五)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六)按照教育部通知,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8日;中考相应作延期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落实防控措施
1
完善开学工作方案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落实“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制定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按照分类型、分学校、分年段错峰错时的原则,合理确定学生开学返校时间。
2
落实开学准备工作
各地按照防控标准和当地实际,做好测温仪、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的储备,各校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在校门口、寝室等重要场所设立测温通道。学生返校前,学校要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开学报到、日常防控、应急处置等全过程全方位的防控演练,检验和提升学校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学校具备基本防控条件,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同意后方可开学,条件不具备的学校不得开学。
3
严格师生返校程序
运用“健康码”和“丽教钉”,做好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摸排,实现师生健康情况的精密智控,形成返校师生和暂缓返校师生花名册。落实家长对子女的健康管理责任,主动如实申报子女及共同生活人员的健康状况,对故意瞒报、谎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分批分班组织学生返校报到,学校均要配备智能红外测温仪,在校门设立快速测温通道,按照“一测温二消毒三进校”的流程,体温正常者经消毒后快速入校,切实防止校门口人员聚集和交通拥挤。
4
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师生凭健康信息入校,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的进校人员,实行“健康码+测体温”管控措施,并落实专人接待。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上学放学期间实行分学段分时段错峰接送。鼓励住校生周末留校自主学习,学校提供生活服务,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5
加强日常健康管理
严格执行师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等日常防控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建立师生健康动态管理体系。实行每日晨午晚三次健康打卡管理制度,通校生早晚测温和打卡由家长负责,午检和打卡由学校负责,住校生由学校负责(周末由家长负责)。加强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外活动的管理,尽量较少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出差等活动。
6
科学组织教学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聚集活动。教室内按实际情况,尽可能拉开教师讲台与学生座位以及学生座位之间的距离,暂停小组式面对面活动。科学开展体育活动,划分班级区域,尽量避免聚集,减少身体接触,组织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学生保持适当距离。参照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要求使用口罩,校园户外通风良好的场所可不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配戴口罩,教师在教室授课、学生在教室上课建议佩戴口罩。学校教职工以及家庭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口罩由政府负责,其他学生的口罩由家长自备。
7
加强校园安全管控
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6号)要求,定期开展校园清洁消毒,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室内原则上暂停使用空调。加强食堂人员和食材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场所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加工流程管理,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做好供水设施清洁消毒工作。实行错峰就餐、分时用餐,鼓励以套餐形式供餐,可以采用送餐到教室、送餐到座位的方式,减少集中就餐。食堂就餐以班级为单位固定区域、学生固定位置,错位就坐,在排队和就餐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加强校车清洁消毒和通风,乘坐校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
8
强化校园应急处置
通过晨午晚检、学生报告、教师观察询问等途径,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第一时间送学校临时观察室,驻校健康指导员和校医对有症状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其密切接触人员是否实行临时隔离措施,并及时送医院就医。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要建立学生诊疗绿色通道,实行快速检测诊断。如医院诊断可疑症状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措施。疫情稳定后,学校需经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同意,方可解除隔离状态或恢复正常教学。
9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开学返校的良好氛围。加强家校联系,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开展“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活动,引导家长正确对待疫情和子女教育,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高度重视返校师生的疫情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焦虑情绪,精准实施心理干预。
三、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市级成立由吴晓东市长为组长,卢彩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开学返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防联控,齐心协力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专业指导。教育部门要健全家校协同体系,加强家校互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防控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形成全社会联防联控的共识;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驻校助学健康指导制度,组建疾控应急小分队,向每所学校派驻1名医护人员担任健康指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组建指导小组,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统筹调配,做好口罩等防护物资的保障;大数据管理部门要充分应用大数据手段,实现师生健康信息的精密智控;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警部门做好学校开学报到和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的执勤和交通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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