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2年排名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8年排名全省第一,生态省考核连续9年蝉联优秀,在全省率先创成首批省级生态市。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年12月),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为“优”,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为90.7。
全省11个设区市的EI值分布在66.6~90.7之间,按EI降序排列依次为丽水、台州、衢州、温州、杭州、宁波、金华、舟山、绍兴、湖州和嘉兴。各设区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见图1。
水环境状况
1地表水断面水质情况
年,丽水市地表水(江河湖库)环境质量优良,总体水质较上年有所提高。属优水质Ⅰ类水质断面13个,占总断面数的13.5%,与上年持平;Ⅱ类水质断面67个,占总断面数的62.5%,较上年增加7个断面;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总断面数的15.6%,较上年减少7个断面;劣Ⅴ类断面(市区的环城河口)1个,占总断面数的1.1%,与上年持平。
图3年丽水市各水质类别断面占比图
本年度96个断面水质定性评价有80个断面水质状况为优,占83.3%;15个断面为良好,占15.6%;1个断面为重度污染,占1.1%。与上年相比良好断面减少7.3个百分点,优断面及重污染断面百分比持平。
从满足功能要求上看,96个监测断面中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断面95个,占总断面数的98.9%,不能满足水域功能断面1个(市区的环城河口),占1.1%,仍与上年持平。市区环城河仍为全市唯一污染河段。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年,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0个。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标准评价,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均为%。
大气环境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级别
全市9县(市、区)中景宁县、遂昌县、云和县、庆元县及龙泉市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青田县达到国家二级,其他县市空气质量都为劣二级。
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全国74个城市环境质量排名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名。我市年市区综合指数为4.46在全国排名第10。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9个县(市、区)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率)在90.1%-98.1%之间,平均为95%;最高为龙泉97.8%,最低为丽水市区90.1%。详见下表5。
年,丽水各县(市、区)共出现空气污染天次。污染天数比例平均为5%。
4酸雨
年,全市共采集降水样品个,其中酸雨样品个,全市酸雨频率平均为54.9%,较年下降6.6个百分点,酸雨率有所下降。
5灰霾天气
根据丽水市气象部门设置在丽水市区、龙泉、庆元、云和、遂昌、青田、缙云、景宁和松阳9个气象观测站点记录,年9个县(市、区)平均出现灰霾日数22天。全市每月平均灰霾日数1月份和2月份最多,分别为9.2天和4.8天;6月份和7月份最少,均无霾日。
声环境状况
1区域环境噪声
年,丽水各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48.7~54.9dB(A),除部分县市有轻微波动外,基本与上年保持在同一水平。其中遂昌县下降较为明显,较去年下降约5dB(A),其余8县(市、区)等效声级较上年无明显差异。
来源:丽水市环保局
扫描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shuishizx.com/lsshj/8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