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沙溪亭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方案》,现就开发区沙溪亭一期公共租赁住房(工业企业就业人员部分第二批)申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
考虑到年底工业企业就业人员部分第一批申请过程中部分企业未能达到分配房屋的申请数量,根据企业需要,现计划开展工业企业就业人员部分第二批人员申请。
完整资料递交时间:年4月27日至年5月13日;
初审单位受理点为:开发区发展大厦办公室,-、-。
二、申请要求
申请户数要求: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沙溪亭一期公共租赁住房企业配租指标》公示(丽水经济开发区经发局-8-29)工业企业就业人员部分第一批未申请满额的企业,可在本批次继续提交申请。
资料递交要求:请各持有配租指标的企业依照本配租实施方案申请人条件确定申请人,并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报条件提前在企业内部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企业申报委托人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初审单位(发展大厦办公室)。
开发区工业企业就业人员应以所在企业为单位整体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申请资料不齐全、填写不完整,不予受理。
三、租赁申请程序
工业企业就业人员公租房资格申请流程图
四、申请相关文件、资料下载
1、《丽水经济开发区沙溪亭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方案》(含工业企业、申请人配租条件);
2、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流转单;
3、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材料清单;
4、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表;
5、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核汇总表(企业);
相关文件、资料可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住房保障阳光工程专栏公告公示最好的白癜风专科医院哪里白癜风能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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