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公开招聘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上班时间)
招聘岗位:环境监察大队2名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环保、化工类专业。具备一定文字能力,能吃苦耐劳。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报名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室(绿谷大道号)
联系-
来源:开发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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