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早上4点20分,几位老人提着购物袋,急匆匆走进酒店。4点30分左右,酒店门口多了几名工作人员,进酒店的老人要出示一张卡片才被放行。
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时间为两个小时,是关于老年人的健康讲座,没有产品,电子宣传。
早上6点半左右,会场里满满当当坐了多人。会场开始放投影,据说是一位专家讲座,全国多地会场都联网在看视频。
一位现场的老人说:都是老人,年轻人少,听听课,有的产品,保健品叫你买买。蜂胶,还有海豹油说很好很好,这个活动已经连续进行了十几天,通常一两天换一种产品推销,有保健品、手表等。老人说,讲座结束的时候,工作人员还会给大家发一些小礼品。比如鸡蛋、紫菜等,不少老人为此参加了活动。
7点20分左右,随着视频中播放富硒保健杯的卓效功能,现场工作人员开始向老人促销,一些老人掏钱付款,工作人员就给他一张预订卡。购买的人只要拿着这张卡,就可以到市区府前的一家门店换取富硒保健杯。进入现场的市市场监管人员立即对老人进行劝告,制止他们购买这种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但还是有不少老人经不住诱惑买了。
暗访新闻新闻播出后,第二天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约谈了酒店方负责人以及主办者,目前酒店方已经与主办方终止了租赁合同。
那么,市场上各种名目繁多的健康讲座,这种行为是不是存在违法。真遇到这种消费,市民又该怎么维权呢?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叶家红律师说,这种健康讲座往往涉及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这样的话,就是涉及欺诈。叶家红说,我们民法通则是有规定的,隐瞒事实真相是欺诈,虚构事实是欺诈。欺诈它可以赔偿损失的。按照价款和服务的标准,增加赔偿三倍。他比方说保健品买来,是个杯子,块钱一个,最后发现这个根本没有所谓的这种功效,跟他宣传的是不一致的,那么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认定下来的话,那么就要赔三倍。
据莲都区消保委的消息,去年接到此类的投诉并不少。莲都区消保委秘书长刘志说,这种现象的确很难维权,现在保健这种营销方式,他们产品可能是有健全资质的,但是没有他们宣传时的那种功效,在调查取证方面越来越困难。
那么,为虚假讲座提供场地或出租柜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家红说要看提供场所的人是不是知晓这种情况,或者发布广告的广告商他是不是知晓。如果说他明知道还发布这种虚假广告的,那么他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编语:小编也时常听说身边有老人在所谓的保健品讲座上买了很多的“保健品”,这里还是提醒大家,不要为了蝇头小利,上了虚假广告的当。同意的点赞喔~
■来源:丽水在线
■编辑:在丽水app小编(小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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