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支队特勤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年退伍军人不限户籍);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四)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职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备注
特勤1
16
男
高中及以上
年龄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协辅警工作经历或武术、散打等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特勤2
4
女
高中及以上
年龄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年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括苍路号)一楼值班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包括职位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具体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约元/月,视勤务安排,享受相关补贴。
(三)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日常管理、勤务安排由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负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丽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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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市公安局
■编辑:在丽水app小编(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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